各系(部)、成教学院: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选拔培养暂行办法》(温职院人〔2014〕1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院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个人申请:请符合选拔条件的专任教师(含实训指导师、专职科研人员)填写《骨干教师评审表》(附件2),双面打印,并附有关个人资历、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材料提交所在系部。
2.初步审核:系部组织本部门教师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评选,确定骨干教师推荐人选。
3. 提交时间:系部汇总后于6月5日前将《骨干教师评审表》、《骨干教师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各1份)及佐证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正德楼322室,联系人:武俊梅,电话:778010,e-mail:wzyszk@126.com)。
4.已被选拔为院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教师,三年聘期内无须再次申报。
附件:
1.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选拔培养暂行办法
2.骨干教师评审表
3.骨干教师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
人 事 处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