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选拔培养暂行办法》(温职院人〔2014〕1号)文件规定,学院对骨干教师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用的主要依据。对没有达到学院要求的,将不再享受骨干教师的各项待遇并取消下次评选的资格。现将本学年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1.个人报名:填写《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考核表》(见附件),佐证材料暂不提供;
2.系部考核:系部根据骨干教师的职责及系部制订的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对其进行考核。
3.提交时间:系部考核后,于7月2日前将考核表交人事处师资科(正德楼322室,联系人:武俊梅,电话:778010)。
附件: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考核表
人事处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