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浙江大学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2013年12月26日评审,我院胡世杰同志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上述人员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调查期间将严格按《信访条例》为反映人保密。
公示时间:2014年1月9日至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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