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6年度温州市区人才住房政策享受对象资格申报的通知
  • 作者:  编辑:  来源:   时间:2016年04月12日

  • 各系(部)、处室,成教学院:

    温州市区2016年度享受人才住房政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申请人才住房补贴对象应具备《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市区人才住房政策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3103)规定的相关条件,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包括无事业编制的聘用人员)可享受相应的高端人才专项销售住房、购房补贴、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等政策,具体详见附件。请申请人将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申请材料请于201643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正德楼322室 董思泽 86680056  778056)。


    附件:

    1.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市区人才住房政策的实施意见

    20160412162129_3656.doc

    2.温州市区高端人才专项销售住房申请表

    20160412162140_6083.docx

    3. 申报高端人才专项销售住房需提供哪些材料

    20160412162149_4258.docx

    4. 温州市区高端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0160412162155_9332.docx

    5. 申报高端人才购房补贴需提供哪些材料

    20160412162205_1567.docx

    6. 温州市区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

    20160412162212_6481.docx

    7. 申报人才住房租赁补贴需提供哪些材料

    20160412162218_5174.docx

    8. 个人婚姻具结书

    20160412162224_5438.doc

    9. 温州市区人才住房政策解答

    20160412162231_2612.doc

    10.填表说明

    20160412162237_0105.doc

    11.人才住房政策办理流程

    20160412162242_4678.docx

      

    人 事 处

    2016年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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