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温职院〔2009〕9号)文件规定,“双师”素质教师资格五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资格,现对2011年获得“双师”素质教师资格的教师(见附表1)进行考核,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1.考核内容:
(1)任职期内平均每学年应承担不少于48学时的实践课程(如:课程设计,实训(生产)实习、毕业环节指导等)。
(2)任职期内应完成以下七项中的二项(或以上)实践活动或成果:
①主持(或主要参与)应用技术研究项目、工程应用项目、开发研究项目、社会服务项目、校内外基地建设项目等,成果被采用,效益较好。
②到企业或其他部门一线工作半年(脱产或半脱产)以上,了解行业、企业信息,增强专业实践能力。
③主持(或主要参与)实践性课程的课程开发或实践性课程的教学改革,并证明有成效。
④主持(或主要参与)学院立项的实训室建设,效果良好。
⑤发表应用技术、课程开发、课程教学改革的论文。
⑥主持(或主要参与)学院立项的精品课程或教改课题,效果良好。
⑦出版实践性课程的教材。
2.个人报名:参加考核的教师需填写《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考核表》(见附表2);
3.初步审核:教师将“双师”素质教师考核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系部办公室审核(行政兼课人员按归口系部报送);
4.提交时间:系部汇总后于5月20日前将考核表、个人总结、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及汇总表(见附件3)交人事处师资科(正德楼322室,联系人:张路伊,电话:778010)。
附件:1.“双师”素质教师考核名单
2.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考核表
3.2016年“双师”素质教师考核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