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成教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我院2016年省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 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院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访问学者(工程师)选派对象须年龄在4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位,在学院工作满两年。访问工程师须担任中级满两年,访问学者须担任副高满一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访问学者(工程师)进修专业须与现从事专业或工作岗位对口。
二、推荐相关要求
(一)推荐类别、资助标准、时间与接受访工访学导师要求
本次推荐类别为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工程师、访问学者即b类,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参加访问学者(工程师)的老师请参照《2016-2017学年度各接受国内访学(访工)的学校、学科专业、导师姓名和课题目录》(见附件3)。访问工程师主要到省内外博士后工作站、有意向的院士专家工作站(附件1)、科研院所及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高新技术企业等参访,也可到温州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附件2)参访。访问工程师经系部同意可脱产半年到一年,也可累计,经历等同于下企业。
(二)推荐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访问工程师经历及其业绩作为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重要依据。各系部根据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以及教师专业发展需求择优推荐,访问工程师名额不受限制。学院访问学者择优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3人。
三、管理考核
请参与访问学者(工程师)(b类)的教师进入访学的院校1个月或行业企业实践1个月后,申报高等学校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或高等学校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按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予以管理、考核、验收。高校b类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将纳入“浙江省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平台”(gxjs.zjedu.gov.cn)统一管理。
为配合接受学校做好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的过程培养管理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成果,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和教育部要求,各类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学习期满结束时都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结业考核表》,由指导教师和接受学校签署意见。省教育厅还将委托高职师资研究会对访问学者(工程师)进行交流检查。
申请人被推荐,并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与学院签订协议书。在担任访问学者(工程师)期间或自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完成与其进修相关的任务:必须以学院名义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二级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或编写校本教材,或主持完成院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展项目或横向课题(科技到款额理工科至少10万,文科至少5万)等。结束时须填写《结业考核表》,人事处统一组织汇报。返校一年后须填写《跟踪考核表》。
四、申请程序
拟申请访问学者(工程师)的教师与接收单位及导师主动联系,达成初步意向后,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工程师推荐表(b类)》(见附件4),交纸质材料(三份)和电子稿于所在系办。各系部于6月6日前审核材料,并填写《2016年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5)或《2016年国内访问工程师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6),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报人事处师资科(正德楼322室,联系人:张路伊,电话:86680010)。
人事处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