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18〕40号)文件精神,我院可推荐四名省高校优秀教师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
年龄60周岁以下的在职教师。已经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以及曾经获得过同一奖项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 推荐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符合“四有好老师”标准,坚持做学生的“四个引路人”,自觉践行“四个相统一”。
2.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恪尽职守,甘于奉献,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注重教研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对所教学科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提高教学质量和育人素质方面成绩突出。
4.推荐对象需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注重教学与科研的结合,成果突出。
三、 系部推荐名额
各系(部)、二级学院各推荐一名。
四、 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系部将推荐人员的以下材料,于5月25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正德楼322室 联系人:陈婷婷 电话:86681506 778506 邮箱:1784885291@qq.com)。
1.《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推荐表》一式1份及电子稿,佐证材料装订成册1份。
2.《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推荐人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及电子稿。
附件2: 《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推荐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人 事 处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