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9〕17号)精神,现就我院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
推荐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进一步聚焦“高精尖缺”人才、聚焦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领域、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大战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密集单位要聚焦重点,从“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领域推荐人选。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已经入选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特别是已经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人选一般不再推荐。
三、推荐数量
我市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重点推荐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推荐人选申报材料须在单位内部进行全信息公示。
四、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推荐人选个人登记表(由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生成后打印),纸质版本人签字,所在系部签字并盖章;申报佐证材料1份(控制在40页以内)。
(二)电子材料:由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登陆http://rsb.appms.cn下载)生成的电子数据(rpu文件格式)。
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应真实一致。对于弄虚作假或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取消推荐人选推荐资格。
请于4月15日前交上述材料,联系人:陈婷婷 联系电话:86680229 778229
人事处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