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二级学院: 根据《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温人社函〔2019〕59号)通知,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部门限推荐1名。我市申报指标总数为19名,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5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3名,数字经济专项人才5名。 二、条件要求 (一)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2018年11月1日前入职的); 3.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二)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创新人才(填写附件1) 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成长为领军人才的潜力。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2)近5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下同),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与过国家级重点科技项目、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或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科技项目、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等,并取得重要的科研成果; (3)领衔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省级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等,或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创新载体的骨干成员; (4)在我省重点产业领域,担任企业科研团队的负责人,运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解决成果转化过程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 (三)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青年创新人才(填写附件2) 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出类拔萃,获得创新性成就或创造性理论成果,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具有成长为领军人才的潜力。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内,主持过省部级社科、人文、金融类重点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 (2)获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等重大科研成果(前三名),或其他领域社会公认的省级以上重要奖项(前三名);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重要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过有重要社会影响的著作; (4)在金融产业发展、融资方式创新、金融风险控制方面,有深刻研究和理论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理论模式、产业模式和金融服务产品,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四)数字经济专项人才(填写附件1) 在数字经济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同时,在符合上述创新人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报人员目前正在从事数字经济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具有较大创新前景和突破可能; (2)申报人员目前正主持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或主持承担对数字经济领域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力、项目立项书注明50人以上且项目金额1000万的企业自主研发创新项目,具有明确的研究开发目标和技术路线,预期能取得标志性成果、开发战略创新产品或成功实现商业化应用; (3)经专项举荐委员会认定,符合我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需求、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其他青年人才。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加强对人选德的考察,确保人选质量。 (二)推荐人选应为各学科领域的优秀青年人才。 (三)省“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国家和省“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和省“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再重复进行推荐。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再次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 (四)申报推荐工作应体现本单位优势学科和优势领域。推荐人选应在全省范围内具有较强竞争力,没有合适人选可暂不推荐。 (五)各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暂停其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推荐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内容应一致。申报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暂时用长尾夹固定)。 申报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3.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4.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5.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6.其他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用人单位任职证明材料等。 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请各部门于2019年12月6日下午4:00前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正德楼318,联系人:孙玲玲,电话:86680010,778010,电子邮箱:rscszk@wmu.edu.cn)。 人 事 处 2019年12月4日 附件: 附件1: 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