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要求,拟聘用下列人员为我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21年10月25日起到2021年11月2日止,共7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577-86680007、86680328;通信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邮政编码:325035。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