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2014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定级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高科﹝2000﹞54号文件)要求,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又称岗位培训)成绩作为高校教学、教管系列人员转正、定级、晋升教师职务的必备条件。
(一)初定初级
获得硕士学位并在学院工作满三个月或获得本科学历并在学院工作满一年。经期满考核合格并能胜任和履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责的,可以申请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初定中级
1.获得博士学位,在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3个月。
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取得硕士学位前后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加),经期满考核合格并能胜任和履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责的,可以申请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初定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分别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讲师
①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博士可延后一年取得)。
②教学工作业绩考核c等及以上,完成不低于280课时/学年的教学工作量(行政兼课教师除外),近3学年院、系部教学督导随堂评价综合成绩排名在前80%或综合分值80分及以上。
③参与厅局级及以上项目1项(前3),或主持院级及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项目1项(理工科5万元,文科2万)。
④至少作为第一作者在正式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
⑤除公共课、行政兼课教师外,在学院教学岗位上工作满2年者,须有承担班主任或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调入学院未满2年者要有在学院承担班主任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⑥专业教师须有累计满2个月下企业锻炼的经历,或下企业锻炼的同时在同一企业指导学生暑期专业实习满1个月,辅导员需有指导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经历。
(2)科学研究系列助理研究员
①参与厅局级及以上项目1项(前2),或主持院级及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项目1项(理工科5万元,文科2万)。
②以第一作者在正式期刊上发表学术本专业论文2篇。
(3)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助理研究员
①以第一作者在正式期刊上发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论文1篇。
②主持院级及以上项目1项或横向项目1项(经费至少2万元)。
(4)实验师
①以第一作者在正式期刊上发表与本职工作相关论文1篇。
②参与厅局级及以上项目1项(前3),主持院级及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项目1项(理工科5万元,文科2万)。
二、程序及时间安排
1.10月9日,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上交《初定专业技术资格表》(到人事处领取或下载附件双面打印1份)、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课题材料(原件)等相关佐证材料,联系人:武俊梅,电话:86680010(内线:778010)。
2.10月份学院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聘任,定级者学院公布任职聘任文件。
人 事 处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