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必备条件。
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周期内(一般为5年),2016年9月起须每学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不可平均)。新教师入职第1年参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44学时。
培训形式:
课程进修、访学、讲座、学术会议和报告、网络学习、教学研讨、读书报告、听课观摩、沙龙、工作坊等等。
学时计算:
1、省高校青年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合格,计64学时。
2、企业锻炼、脱产进修,3个月最高计72学时,6个月以上最高计144学时。
3、助教考核合格,按2学时/周,最高72学时/学年计。
4、听课观摩,按1学时/节,最高16学时/学年计。
5、教研活动,按1学时/节,最高16学时/学年计。
6、学术会议、讲座或报告,按4学时/半天,最高16学时/学年计。
7、教学展示研讨、项目成果汇报按4学时/半天,最高16学时/学年计。
8、社会服务,按4学时/半天,最高24学时/学年计。
9、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教学改革项目等,主持人最高24学时/学年计,团队其他成员最高8学时/学年计。参与二门或者二门以上精品课程或多项教学改革项目者,不重复计算学时。
10、培训机构提供的专题培训和研修项目,按4学时/半天计。由省、部级及以上培训机构颁发证书的,根据实际培训时间计算学时。由学校组织培训的,最高54学时/学年计。
11、网络培训合格25学时
12、其他培训
学时认定:
每学年末(8月31日)之前,相关人员登录人事管理系统录入学时,由人事处审核认定。
人 事处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