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才待遇
  • 作者:  编辑:  来源:   时间:2013年10月31日
  •    

    年薪

    住房

    过渡期房租(元/年)

    安家费(元)

    科研启动费(元)

    配偶工作

    子女入学

    专业领军人才

    ≥25

    赠送茶山住房100-120 m2或补助120-150万,服务期10年。

    2

    8

    10

    解决

    帮助解决

    50周岁以下正高

     

    提供100 m2以上住房指标,补贴30万,服务期10年。

    1.5

    5

    6万,文3

    硕士研究生或副高或事业单位在编职工给予安排。其他聘用3-4万元/

    45周岁以下副教授

     

    提供90 m2住房指标,补贴15万,服务期10年。

    1.2

    3

    4万,文2

    40周岁以下博士

    40周岁以下其他副高

     

    提供90 m2住房指标,服务期10年。

    1.2

    2

    2万,文1

    注:

    1. 各类人才过渡期房租补贴以5年为限。

    2. 特别优秀或有重大成果的硕士、博士,待遇可另行协商。

    ■柔性引进人才及优惠政策
      我院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欢迎具有上述专业50-65周岁我院急需的高层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人员和紧缺的实训指导师不迁人事关系来我院短期工作。 
      1.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人员须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实训指导、毕业环节指导、教师专业能力提升等工作;至少承担一门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教学工作,完成教学课时量280课时/学年;完成系部布置的其他工作。考核合格者享受下列待遇: 

    ≤60周岁

    >60周岁

    副高(或博士)

    8

    6

    正高

    10

    7

    正高、博士生导师

    12

    8


      2.实训指导师须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合格者享受下列待遇:

    ≤60周岁

    >60周岁

    中级职称(包括技师)

    5

    4

    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

    6

    5

     


       柔性引进人员均实行坐班制,年薪参照在编在岗人员按10个月计发(除8月、2月外),月薪按年薪的80%预发。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人员,如学年教学课时量达到280课时,且考核合格,则补发余额,考核不合格余额不发;如实际授课超过280课时,超出部分按所在系部课时标准给予发放超课时费。在学院工作期间享受在编在岗人员午餐补贴标准,其它福利参照聘用人员发放标准。非市区人员(按学院规定认定)安排校内住宿或享受租房补贴,并享受两次/年的往返路费,报销标准按学院相关政策执行。

       鼓励柔性引进人员参加教改和科研工作,凡以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名义申报的院级重点及以上课题、与企业合作的横向课题、发表的2a及以上论文、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省级及以上重点教材,奖励按学院在编人员同等对待。


    ■服务年限
        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为10年,柔性引进人才服务期按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应聘人员应提供的材料
        本人(配偶)的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等材料复印件。

    本规定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具体细节以协议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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